为认真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提升人民群众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6月14日上午,绥宁县检察院在绥宁县绿洲法治广场积极参与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第十二届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活动中,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介绍了非法集资的特点和常见手段,揭示高额回报背后隐藏的非法集资陷阱,引导群众提高对非法集资的识别防范能力。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余人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