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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夕阳红”绥宁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检护民生”专项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7月9日,绥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养老股,在检察官黄倩岚的带领下,来到黄土矿镇魏源康颐养老院了解养老机构现状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向魏源康颐养老院工作人员传达“十一号检察建议”内容,详细介绍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及重要意义,并结合真实刑事案例进行普法宣传。随后,重点对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的招聘及配备情况、安全保障设施等进行调查了解;核查是否有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等行为发生。同时,就老年人群体中常发的电信诈骗案件进行普法宣传,并分发宣传册,帮助老人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增强防骗意识,加强自我保护。

下一步,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持续贯彻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做好“检察蓝”守护“夕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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