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检司系统不动产权属备案工作的通知》规定,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有序,安全完整,为证明我院国有不动产权属无异议,现将拟申请实行权属备案的不动产情况在我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位于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川石村青龙路检察院公租房,建筑面积约为1141.98平方米。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绥宁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示日期: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6日止。
公示单位地址: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长铺子苗族侗族乡川石村青龙路10号检察院。
联系人:罗璨,联系电话:0739-7611500。
绥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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